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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惜為我們而獻上的祭 - 2011年11月27日
珍惜為我們而獻上的祭 - 2011年11月27日
2011/12/11 下午 9:32
珍惜為我們而獻上的祭 - 2011年11月27日
聖經:希伯來書九章23~28節、十章19~31節 講道:黃志良牧師
聖經說:「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九27) 雖然我們都知道這是出自真理的教導,但這話說的讓人感到好沈重,因此,可能有人會以為,若能不碰觸、不提及「罪」與「死」,人要信耶穌就顯得輕鬆自在多了。然而我們不可能也不可以閃躲這些事,因為正因罪與死,我們才需要救恩,所以閃躲只會使我們失去救恩,甚至因不再以為為了遠離罪及死的捆綁,我們是需要救恩的。這就好比一個人明明生了重病,不接受救治必會喪命,卻因害怕,而不願承認、面對自己的病情,否定自己需要醫治,待病情惡化,終究招致死亡一樣。
罪的代價就是「死亡」,意思就是需要付上代價、獻上生命,但人根本沒有勇氣與誠意來獻上自己為贖罪的祭,於是就發展出以獻上牲畜來代替人自己為贖罪的祭物的獻祭方式。上帝是慈愛憐憫的神,對於人藉著它物來贖自己的罪,若是出於真心,這亦是祂允許且會悅納的一個贖罪的方法,就是透過流血的獻祭來除去所犯的罪。猶太人因此成了獻祭的民族,從亞當、夏娃犯罪離開伊甸園後所生的該隱與亞伯就開始獻祭,藉著獻祭,盼得到上帝的喜悅,得到祂的悅納。可悲的是,因為罪的緣故,該隱卻連獻祭給上帝都因嫉妒而犯更大的罪(參創四1~12);之後的祭司以利的二個兒子則因貪婪,竟在獻祭的事上得罪了上帝(參撒上二12~17),使原本是要使人除罪的祭壇,反成了人被定罪的記號。
上帝允許人藉著獻祭來除罪,但因人性的敗壞與軟弱,反倒常常在獻祭的事上得罪了上帝,為了使人透過獻祭來得到救贖,後來上帝本身做了人該自己去做的事,就是藉著耶穌基督所獻上的生命活祭,親自以自己無罪的生命,為人的罪獻上贖罪的代價,甘心死於十字架上。耶穌所獻上的贖罪祭並不是祂本身所當受的,但為了使人得著救贖,祂便寧願流盡自己的寶血,經歷極大的痛苦,而付上這麼大的代價,只有一個原因,就是要使凡信祂的人可以得著永生,不致滅亡。
獻祭是為了贖罪,不能不付上代價。試想耶穌為世人死時,天父上帝心疼嗎?那是當然的。因此若我們要以什麼行動來回應耶穌的救恩,不管是事工的服事或是金錢的奉獻,都當以付代價的精神來獻上。若將服事當興趣,甚至是舞台,就不能得上帝悅納;奉獻不能是施捨,當然也不能只是所得的零碎,最起碼的十一奉獻、感恩奉獻等是基本的獻上,若過於保留,該獻上的沒有獻,那所獻上的恐怕也得不著上帝的悅納了。
付代價的獻祭是主耶穌留下的典範,我們若想得著因祂所獻上的祭而成就的救恩,就得學習耶穌的樣式,如保羅所說的:「弟兄們,我以 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 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十二1)究竟要如何獻祭?既然人的罪已因耶穌的獻上而得以洗淨,且「基督既然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將來要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顯現,並與罪無關,乃是為拯救他們。」(來九28)那我們還要獻上什麼樣的祭?希伯來書第十章的經文對我們有很清楚的教導:
一、 當存著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 神面前(來十22):
古時的人彼此立約,特別是要義結金蘭,成為拜把兄弟時,常會「歃血為盟」,就是雙方口含牲血或用血塗在嘴邊,表示誠信;但有時為表慎重,亦會互相流出幾滴的血,將彼此的血融於水或酒後,再一起將之一飲而盡。讓我們再說一次,耶穌的獻祭是全然的獻上生命,用自己的寶血來與我們立下救恩的新約,但祂並未要求或期待我們同樣也流血,不然每當我們守聖餐時,豈不都需一起流出血來與耶穌立約。我們用以與耶穌立約的條件真是太容易了,就是「相信」。
但希伯來書作者說,這信當是「誠心和充足」的,如此才能使人的信得著神的悅納,重回上帝的面前。怎樣的信算是「誠心和充足」?我們以夫妻關係為例來說明,若一個丈夫說他愛自己的太太,也確實是愛她,但卻常因為看棒球賽而冷落了太太,這樣的愛有「誠心和充足」嗎?若確實愛太太,但卻在外頭「包二奶」、「養小三」,有婚外情,對太太來說,先生的愛「誠心和充足」嗎?當然沒有。
上帝賜下獨生子,留盡寶血來救贖人的罪,祂所要求的「信」其實是個帶著應許的邀請,上帝因愛世人,在賜下耶穌時,祂是說:「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祂要看到的是我們「誠心和充足」的信而已,只要有了「誠心和充足」的信,就能「不致滅亡,反得永生」,這約怎麼說都是恩典之約,是耶穌以生命祭上為祭,以寶血所立的約,我們以「信」就能與祂立下這救恩的恩,這約豈不值得我們珍惜且執守?
二、 堅守我們所承認的指望(來十23)
要使人相信上帝藉著耶穌已經賜下了救贖的恩典已非易事,但至少有些人聽到福音,知道這是可白白得著的恩典,總有人願意領受。然而,要因著信,成為有盼望,且持守在盼望中,卻又不那麼容易。
同樣舉個例:若一個小孩相信媽媽煮的菜不僅營養,又好吃,但他卻仍整天在外頭吃炸雞、薯條,這孩子如何讓別人或媽媽知道他是珍惜媽媽所作的菜呢?
若我們都相信「那應許我們的是信實的」,就當緊緊抓住這個從上帝而來的永生盼望,切切不能好像信了耶穌,卻像個沒有盼望的人一樣,而使人以為救恩是沒有功效的,如此一來,基督的名得不著當得的榮耀,救恩也傳揚不出去了。
三、 彼此相顧,激發愛心,勉勵行善。(來十24):
耶穌要為我們付上生命的代價時,祂留下了新的誡命: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上帝;並要愛人如己。而約翰壹書說:「從來沒有人見過 神,我們若彼此相愛, 神就住在我們裏面,愛他的心在我們裏面得以完全了。」(約壹四12),還說:「人若說『我愛 神』,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話的;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 神。愛 神的,也當愛弟兄,這是我們從 神所受的命令。」(約壹四20~21)
「彼此相顧,激發愛心」成了我們對耶穌的獻祭最好的回應,當我們能真實的彼此相愛,就是行在上帝的旨意與美善之中,祂必因此悅納我們的回應,使我們成為耶穌獻上贖罪祭所贖回的族類。
假若罪的代價確實就是死,而死的代價耶穌已為我們擺上了,我們只要以「誠心和充足的信心」、「堅守所承認的指望」及「彼此相顧,激發愛心,勉勵行善」來與祂立約,就能得著從祂而來使罪洗淨、生命得救贖的恩典,你願意來與上帝立這約嗎?真實的與上帝立約,成為真心信靠祂的人,就是珍惜耶穌以生命為我們獻上為祭的人,若你已與上帝立了約,你就是天國的子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