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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主得榮耀 - 2011年12月4日
願主得榮耀 - 2011年12月4日
2011/12/21 下午 8:57
願主得榮耀 - 2011年12月4日
聖經:約翰福音十七章1~5節 講道:黃志良牧師
約翰福音十七章是一篇很重要的禱詞,一般我們稱它作「大祭司」的禱告,這是主耶穌的禱告,也就是說,耶穌是一位「大祭司」。但明明耶穌從未擔任過祭司的職份,祂也不是利未家族,我們明知祂出生在約瑟的家,是一位木匠,那為何祂的禱告會被稱為大祭司的禱告?是什麼原因讓祂被認定是一位「大祭司」?
祭司的職份是代表人向上帝獻祭,使人能與神恢復健康、和諧、蒙悅納的關係。這位份在猶太人當中是由利未家族世代傳承的,因此稱耶穌為「祭司」,不是從傳承來看,乃是因祂所做的事。耶穌做了什麼事,不僅讓我們認定祂是「祭司」,且是「大祭司」呢?是因祂代替世人的罪獻上自己為祭,使世人的罪得以潔淨,恢復與上帝的關係,重得上帝的喜悅;也就是說,耶穌的「大」不是祂代人獻祭的規模、次數或影響力,而是祂所獻上的不是祭物,而是祂自己,祂不只是祭司,且為了代替世人獻上贖罪的祭,祂讓自己成了祭物,完全的獻上了。
在聖經中曾有位寡婦在聖殿獻上了二個小錢,受到了耶穌的肯定,祂對門徒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窮寡婦投入庫裏的,比眾人所投的更多。因為,他們都是自己有餘,拿出來投在裏頭;但這寡婦是自己不足,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可十二43~44)確實,我們多數人「獻祭」時獻上的是自己的有餘,甚至有人是捨不得獻上,或根本沒有奉獻,當這婦人「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時就得了主耶穌的讚賞。但再怎麼說,人所獻上的都還是身外之物,且是為自己而獻,而耶穌所獻上的是自己的生命,且是為世人獻上的,祂的獻祭是捨己的獻上、是毫無保留、使人得成全的獻祭。
約翰福音一章14節:「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耶穌從祂道成肉身的那一刻起,就只為一個目的,就是使世人可以領受充充滿滿的恩典與真理,而這恩典與真理使人得著什麼呢?聖經又說,是為使:「一切信祂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這就是耶穌願意成為「大祭司」的目的,祂的使命就是使凡有血氣的,都能因祂的獻上而得到生命的救贖。
這就是耶穌為什麼要獻上自己為祭的原因嗎?這與今天所讀的經文中,耶穌說:「願你榮耀你的兒子」有關係嗎?難道耶穌是要藉著萬民得救來得榮耀、建立成就感?若說付一點代價可以得榮耀、享成就,或有人願意付上;但若連生命都要擺上才能得著榮耀,這事若不是有特別的使命,及夠順服的生命,恐怕是做不來的。耶穌為什麼做得到?又為什麼會這麼做?使世人得救與祂得榮耀之間有什麼關係?我們要特別好好的來看看,耶穌願意如此的獻上自己為祭,且當祂預備獻上自己時就說「時候到了」,究竟祂要完成的使命是什麼?這使命要達成的目的是什麼?
一、 使父得榮耀(v.1):
耶穌來到世上,並不是因為祂犯了錯,所以要「下到凡間」來修行,當然也不是祂的道行還不夠深,所以需到凡間來熬練自己。耶穌雖然卑微的出生在馬槽裡,且是出生在一個平凡的木匠家庭,但祂確是帶著屬天的權柄,不管是生命的典範、口裡所說的話及手中所行的奇能異事。因此,祂是足以撼動猶太社會,且有很充足的理由成為當時眾所愛戴的人。
可是耶穌卻向父求得榮耀,難道是耶穌沒得到祂當得的掌聲,或所受到的榮耀還不足以滿足祂?有些聖經學者說,這段是耶穌為自己的禱告,其實,若不只讀完第一節的上段,而是讀完整句時,就能輕易的發現,耶穌的禱告所求的並不是榮耀自己,而是盼望自己可以成為榮耀上帝的器皿。也就是說,耶穌求天父幫助祂,使祂的生命可以用來榮耀父,就像一個孩子若有好表現,他的父母會感到光榮一樣,耶穌期盼因著祂身上有了榮美形像,得了榮耀,天父就也因此得了當得的榮耀。
「使上帝得榮耀」正是長老教會的重要信仰根基,長老教會認為上帝有絕對的主權,因此,教會發展出一個重要的信仰精神,成為教會存在的目的之一,即是使「一切榮耀歸於上帝」。這其實是主耶穌留下的典範,雖然祂一生中成就了許多事,特別是使人生命得救贖的恩典,但耶穌的禱告還是求天父幫助祂,能持守到底,在祂得榮耀時,使父得著更大的榮耀。
二、 賜給人有永生(v.2):
耶穌得著最大的榮耀不是祂所行的任何神蹟奇事,或是其言語所帶來的震動。聖經說:「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羅三23),當世人的罪被除去,且願意遠離罪,上帝就得了榮耀。耶穌所成就最大的榮耀就是獻上自己為祭,在世人的罪因祂的寶血得潔淨時,上帝就得了榮耀了。
耶穌的獻上為祭所帶出的功效竟然如此的大,不只使人能因祂所流的寶血,在罪得潔淨後就得著永活的生命;同時,因著如此成就了「益人」又「榮神」的事。這是何等大的恩典,耶穌所求的「願你榮耀你的兒子」,要榮耀的、成全的都不是自己,祂完全不是為自己,而是為了世人生命的得救;這亦是何等謙卑的生命,祂雖付上很大的代價,但並不求自己的冠冕,心中只願萬國萬民都歸向上帝,好使上帝在其中得著榮耀。由此我們得以確知,耶穌的獻祭是為使人得永生;祂使人得永生,是為使上帝得榮耀。
三、 使人認識獨一真神及基督本身(v.3):
藉著耶穌的獻祭,人如何得著永生?耶穌的禱告說:「認識?─獨一的真 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是耶穌以為只要聽人介紹過上帝及祂本身,那人就能因為知道了有這樣一位神,及一位為世人甘心獻上自己為祭的耶穌,就可以得著永生嗎?
知道當然是一個必要的開始,但單單知道絕對是不夠的,耶穌所說的「認識」與馬太福音一章25節中提到的「同房」是同一個字,故其意義不止於理性上的認知,而是如同夫妻般特殊的親密關係,彼此因有透澈深入的認識與交流,所產生的生命相交與合一才是耶穌所說的「認識」。這就如保羅所說的:「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林後五17),是讓自己住在基督裡,也就是活出按著耶穌的形象與典範而活的樣式,這樣就是「認識」耶穌了;保羅另外還說:「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加二20)若那種我裡面有耶穌,我也住在基督裡的生命景況就是真正的認識耶穌,耶穌的禱告就是要我們都與祂建立合而為一的親密關係;若我們願意與耶穌有這樣的合一,真正的「認識」父與子,就必需要回應耶穌的禱告,努力成為一個在基督裡的人,並真心的邀請耶穌成為我們的生命主宰,在我們的生命中掌權做王,使基督真正的在我們裏面活著。
主耶穌說:「你所託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v.4)意思是說,為使世人得著永生所需付上那使罪得潔淨的代價祂已付上了,上帝是已經得榮耀的了。若上帝今日仍得不著榮耀,不是耶穌沒有榮耀上帝,是人又玷污了自己,又犯罪而得不著永生,是人的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不是耶穌。
耶穌的禱告是顧念我們的禱告,祂深深期盼世人願意「認識」祂、得永生;耶穌的禱告亦是尊榮神的禱告,祂更願意全然的擺上,只為在世人都願意回到上帝面前,成為蒙救贖的子民時,能使上帝在這地得著祂當得的榮耀。
贖罪的祭耶穌已獻上了,為了「榮神益人」的禱告祂也獻上了,若蒙救贖、得永生的我們也願意如耶穌一樣用生命來榮耀上帝,就當以真心及行動來回應耶穌的禱告。讓耶穌的禱告可以「得應允」的最佳辦法就是,我們也都一起學習耶穌,在祭壇前尊榮神、渴慕神、服事神,若我們真這樣去行,就必因著我們這得永生的新生命使我們的主─天父上帝及耶穌基督都得著榮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