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入

討論版
信祂所差來的 - 2012年6月17日
信祂所差來的 - 2012年6月17日
2012/7/9 下午 11:14
信祂所差來的 - 2012年6月17日
聖經:約翰福音五章31~47節 講道:黃志良牧師
人們對於不熟悉的事物,總有一份好奇心,因著好奇心,幫助人願意去學習以增廣見聞,使人願意去一探究竟,從而接受了新的認知。也正因為人的好奇,對於尚未經證實的,就不易於採信,總盼望在「眼見為憑」的滿足下,再「接受」新的認知。若是如此,何謂相信?如一定要有所謂可以滿足好奇心的「證據」才接受的事實,那接受的過程其實已不叫相信,而是不得不的「接受」,因為所謂信「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 」(來十一1)所以,對任何事如務要眼見為憑,指的其實是不信,因為相信是未見即接受,是未經證實即同意。
讓我來舉個例子。許多人在結?之前即便已與另一半相識相知了好長一段時間,但仍不能百分百的相信自己的婚姻生活會很幸福,直到結婚多年才定論自己是幸福與否,此時這人就不能說:「我相信我的婚姻是幸福的!」他應說:「我已經接受我的婚姻是幸福的事實了。」相反的,當某人在邁入婚姻生活之前即確實知道自己的婚姻會很幸福,這人便會說:「我相信我的婚姻生活會很幸福」,這就不只是接受,而是真實的相信。
當耶穌道成肉身來到世上,成為一個猶太木匠的兒子時,許多人因為尚未從祂身上得到足以相信祂是彌賽亞的「證據」,就不願接受祂就是上帝派來的那一位帶來救贖恩典的基督,甚至因此當耶穌傳講信息、施行權柄、表明自己就是父所差來的那一位時,就被誤解為狂妄之徒。然而耶穌的身份並不會因人的不信就改變,祂道成肉身的目的也不會因此而放棄,祂要向世人顯明的愛也未因此就縮減,甚至祂為了幫助人更多的認識祂,好能相信祂,就願意向人提出自己是基督的證明。
耶穌提出這許多的「身份證明」並不是為了申冤,祂並不在乎別人如何看祂,祂是不受從人來的榮耀的(v.41)。那麼耶穌在乎的是什麼?祂在乎的就是人的得救(v.34),因為耶穌知道:「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約三18),祂向人證明自己,只因祂不願人因不信祂而陷在罪中,得不著救恩。
耶穌是如何為自己是基督提出明證的?從今天的主題經文我們一起來明白耶穌的苦心及父神在祂身上早早就有的預備:
1. 父的見證(31~32、37、38節):耶穌說「另有一位」給我作見證指的就是上帝。以色列百姓相信自己是上帝的選民,上帝對他們顯明的事,沒有理由不接受。那麼,父是如何為耶穌作見證,使人可以知道祂是「子」呢?當耶穌要被聖靈帶至曠野來接受試探之前,祂先來到約旦河受洗,「耶穌受了洗,隨即從水裏上來。天忽然為他開了,他就看見 神的靈彷彿鴿子降下,落在他身上。從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太三16~17)這就父向我們見證耶穌是祂的愛子的最有力證據了。
2. 施洗約翰的見證(33~35節):在兩約之間,上帝未藉著先知向以色列百姓說話,當施洗約翰開始於曠野傳道悔改信息時,在當時是很震撼人心的,許多人也因此「以約翰為先知」(太十四5)。然而施洗約翰說:「我是用水給你們施洗,但有一位能力比我更大的要來,我就是給他解鞋帶也不配。他要用聖靈與火給你們施洗。」(路三16)他早已向人表明了基督已將到來。
3. 子自己所作之事的見證(36節):耶穌行了許多神蹟奇事,也傳講了許多屬天的信息,是前所未有的,許多人都看見、也聽見了,從耶穌身上的權柄來看,我們甚至應該憑著信心宣告─耶穌是一切問題的答案,為了使人能認識祂自己,耶穌也盡了力的幫助人「眼見為憑」。
4. 聖經的見證(39~47節):這裡指的是舊約的經典,這是當時的猶太人熟讀的。聖經中多處預言彌賽亞必來到,如:「圭必不離猶大,杖必不離他兩腳之間,直等細羅(就是賜平安者)來到,萬民都必歸順。」(創四十九10),又如:「因此,主自己要給你們一個兆頭,必有童女懷孕生子,給他起名叫以馬內利(就是神與我們同在的意思)。」(賽七14)我們從馬太福音第一章中耶穌的家譜可以得知,耶穌確實是猶大的後裔,且是從童女懷孕所生,這正是對耶穌即是那位要帶來平安的彌賽亞的有力明證。
雖然耶穌如此用心的再次向人明證祂的身份及心意,然而許多猶太人還是不信祂,猶太人的不信顯出的正是人的悖逆,其中也充滿矛盾,他們明明信靠上帝、追隨施洗約翰、目睹了耶穌所行的神蹟、熟讀且相信聖經中的啟示,但就是不信耶穌,為什麼?
(1) 情願暫時喜歡燈光(35節):他們還是喜歡眼前可看見的,且只願意接受自己的喜好,而不謙卑於上帝的大能。明明燈不能自明,但卻仍想抓住暫時發光的燈,而不願親近帶來盼望的真光。聖經說:「他(指施洗約翰)不是那光,乃是要為光(指耶穌)作見證。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約一8~9)
(2) 沒有神的道在心中(38節):他們讀神的道,卻不信神的道,以致神的不在他們心中,就算讀了也不能明白神的心意,當然就不能信耶穌是永生上帝的兒子。
(3) 不在乎得生命(40節):對猶太人來說,對傳統禮儀的持守已經大過於對生命得救的看重,許多人在乎外在的宗教禮俗,卻不注意生命是否合神心意,甚至已虛偽到如「粉飾的墳墓」(太廿三27)。
(4) 心中沒有神的愛(42節):神的愛是在人的需要及軟弱上彰顯,就是成為人的幫補,也願意包容人的不足;但法利賽式的猶太人在這些事上因著高舉自己,就使得自己心中沒了神的愛了。
(5) 不求由神來的榮耀(44節):在遵守宗教禮儀的過程中高舉了自己的敬虔,以自己得榮耀的滿足來竊取上帝在他們當中當得的榮耀,因此上帝要藉著祂的愛子來榮耀祂時,他們反倒因怕自己的榮耀不見了,而拒絕了為他們帶來救贖恩典的主耶穌。
在耶穌講的這段證明自己位份的談話中,同時道出了人不信的種種原因,這些事不會只發生在猶太人身上,我們當謙卑下來思想,其中必有在信仰上值得我們注意、調整的事:
一、 除了耶穌,別無吸引:耶穌若是我們的救主,還有什麼可以高過祂對我們的吸引?傳統嗎?藝術嗎?音樂嗎?事業嗎?娛樂嗎?產業嗎?工作嗎?友誼嗎?斷然都不能,我們唯一的吸引應就是主耶穌。
二、 除了生命,別無所求:這事上許多事物藉著辛苦努力或都可得,唯獨生命,從世界得不著,但「信子的人有永生」(約三36),故我們到耶穌跟前來若有所求,當單單求生命的得救。
三、 讓上帝的愛充滿:耶穌教導我們要盡全心、全意來愛上帝,又當愛人如己,我們當在心中渴想神的同在,且真心關愛、包容別人,讓上帝的愛充滿在我們的生命裡。
四、 活著,只為榮耀上帝:人受造本就是為了榮耀上帝,若我們現在是為自己及今生的需要與成就而活,就當調整成為上帝的榮耀而活。
五、 聖經是神的道,不是宗教藏書:上帝的話若在我們的上膛是何等甘美,在我們口中也比蜜更甜!(詩一一九103),我們當喜愛讀祂的話。聖經絕不只是一本印刷物,更不該成為我們家中束之高閣的「藏書」,我們務要讀它,使我們的生命有糧。
若我們願意如此的調整自己,讓自己的生命是有神的話語與慈愛充滿的,我們必能活出兩個重要的生命樣式,讓自己像個信耶穌是父所差來的基督的人,這兩個重要的生命樣式即是:(1)保持謙卑開放的心,不斷的學習,讓自己成為能裝載新恩典的新皮袋;(2)讓耶穌活在我們的生活中,成為一個有美好生命見證的人,讓人看見我們如同看見基督一樣。
我們或許有穩定的禮拜習慣、團契聚會或事工服事,但我們是否也建造了「信祂所差來的」耶穌的生命?敞開心,更完全的降服,更完全的為主而活,好讓耶穌活在我們的心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