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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三人做的事 - 2011年1月16日
2011/1/23 下午 9:15
兩三人做的事 - 2011年1月16日 聖經:馬太福音十八章15~20節 講道:黃志良牧師
兩三個人是個很特別的單位,既不會讓人覺得是個龐大的組織,但卻因為已不是個人,所以仍算是個團體。雖然有些事一個人做,或是很多人一起做也都可以,如旅行、看電影,但確實有些事惟有兩三人一起來做最適合。究竟有哪些事是兩三人一起做最合適,而且一個人做不來,太多人又不適合呢?聊天就是,若有人自己一個人聊天,那叫做自言自語;若是一群人聊天,那叫做開會,若真只是閒聊,大概不需太久仍會變成每兩、三人分開聊了。還有某些球類運動亦是,如網球,一個人打叫做練習或健身,單打或雙打才有趣。若要再舉兩三人一起做才比較合適的例子還真是不少,包括在耶穌的教導中,亦有一些事,是兩三人一起來做會比一個人或很多人來得合適的。 今天的主題經文中,即記載了幾個耶穌提及,關於兩三人一起做比較合宜的事,從經文中可以整理出三件事:
一、 關心犯錯或軟弱的人
在世俗的慣性裡,常是「壞事傳千里」,為什麼呢?人總有好奇心,對於別人的錯誤,因為可能可以使自己的「好」更被提昇,於是喜愛探討別人的錯誤,或道人的長短,在這過程中,讓自己得到滿足。 但是耶穌說,當發現別人犯錯時,若是可能,私下單獨去勸戒對方當然是好,但若是對方不聽勸,則最好是找兩三人一同前往,好能更有果效的幫助對方,讓對方知錯願改,回到上帝喜悅的道路上。 不管是一個人去,或是找兩三人同往,目的都是為使那犯錯之人有「改過自新」的機會。既然幫助對方才是初衷,就不應該找一群人去,那樣做好像是要將對方逼到牆角似的,常不能達到幫助對方改正錯誤的目的,反倒易使人因「惱羞成怒」而不願接受勸戒。 為什麼耶穌要強調有必要的話,還是兩三人一同前往對犯錯的人進行勸說比較好呢?一個人單獨去不是也很好嗎?當然是可以一個人去,但是因著人性的軟弱,人要完全以無私的愛對待他人並不容易;反之,人要完全信任他人,接受別人以愛為出發點所提出的勸說亦不容易。因此,當一個人對同伴提出出於愛的勸說時,除非對方真能以為對其提出勸說的動機是真誠的、是出於愛的,否則常會在被勸說時,因以為對方是在挑難、批評或責備,而對所提出的勸說予以拒絕,嚴重時甚至反擊,使原來出於愛的提醒,變成另一次的誤解或衝突。 由於人要完全出於愛而彼此信任並不容易,所以在有人軟弱或犯錯時,若是必要,由兩三人一同前往,在不致過於招搖的情況下,萬一對方誤解出於愛的勸說的用意,亦能有人從中協助澄清,或至少不會造成個人之間的對立。 關於處理別人的軟弱,雖然耶穌亦說,若是連兩三人同往的勸說亦沒有用,就告訴教會,但這意思並不是要人大肆宣揚,耶穌的意思在積極面來看,是出於愛對方,為免把事情弄得更複雜,只好將其交給教會來勸戒;從消極面來看,萬一日後因著勸說不成反造成誤解時,至少因有陪伴之人的做證,能使自己受到保護。 總之,除非彼此間有完全信任的愛,但出於人性的軟弱,這實在是個冒險,所以除非一人就可能達成目的,否則還是兩三人一同前往,不只可使勸說的力量夠強,也能使對他人的軟弱進行勸說時,得到同伴的幫補。
二、 為人禱告:
耶穌在此說:「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地求甚麼事,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這話常被誤解為若能有人一起同心禱告,就能「心想事成」。我們當然願意,也確實可以相信上帝有成就萬事的權柄與能力,當然也可以相信出於上帝的恩典,「在信的人,凡事都能」,但若因此而以為耶穌在此所指的就是我們能因著信、因著二人同心,就能領受上帝一切的成全,那實在是一個誤解。 禱告,若是只為成就個人的期待,那並不是上帝所願垂聽的禱告。耶穌教導我們的「主禱文」中,一開始即說:「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願你的國降臨....」,就是在示範禱告的首要目的是使人都尊主為大,願一同建造上帝的國。因此,當耶穌在此談起禱告必蒙成全時,若將其前後文加起來看,耶穌所要強調的,是要我們多為別人禱告,特別是為別人的犯錯或軟弱禱告,求得上帝的憐憫,求得上帝的管教,以使萬民都尊祂的名為聖,都能因著邁向聖潔,使上帝的國得以在世上被建造起來。 近年來,台灣教會偶有提起所謂「認同性」悔改的禱告,這樣的禱告是存一個非常謙卑的心態,對於別人所犯的罪,不敢批評論斷,反而承認,若是自己在同樣的狀況下,自己也很可能會犯同樣的罪,承認自己的身上也有這種犯罪的因子,甚至承認自己對於社會上存在這種罪,也有直接間接的責任。這樣的禱告,若單單一人,很容易因為人性的軟弱又落入控訴或另一個悲情,為使禱告能真正的彼此認同,在禱告時若能兩三人同心的禱告,就更能使「認同」得到上帝的成全。 在今天的主題經文中,耶穌所提及的禱告,比較是這類的禱告,換言之,當我們為了別人的罪一起擺上「認同性」悔改的禱告時,那要求得的赦免,必能因著上帝赦罪的大能與恩典而得蒙成全。而這樣的禱告若能兩三人一同真心誠意且謙卑的擺上,必更能蒙主垂聽及應允。
三、 學習以主為中心的生活:
主耶穌要我們互相關懷且常聚會,好讓彼此能在互相提醒、勸勉中,更有能力活出合神心意的生命。耶穌在此特別說,要能合神心意,就是要奉祂的名聚集、奉祂的名關心彼此,當世人都願意學習耶穌的樣式來生活、相待時,就能經歷「有主同在」的恩典。 所以,當耶穌說「奉我的名聚集」時,就是要我們學會以耶穌為中心的生活,並以耶穌的樣式來彼此相愛、彼此相待,惟有眾人都能以耶穌那完全又無私的愛來聚集時,任何人的軟弱或過犯就都可能得到包容、接納及勸勉。若是如此,我們之中就能因著彼此相愛,使上帝的榮耀在我們當中彰顯出來,亦必能經歷主耶穌在我們當中的恩典,上帝的國亦就臨到,使萬民都蒙福了。 自私、驕傲普遍存在於人性的軟弱中,若單單一人或許還因為沒得紛爭而不那麼容易犯錯,但若在與同伴的互動中,仍能持守愛的本份,那兩三人的聚集中仍能真誠以愛相待,主必在其中了。所以耶穌說:「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裏就有我在他們中間。」 總括來說,耶穌在這段談話中的教導,就是希望凡跟從祂的人可以願意在愛中彼此包容、互相勸勉,且這樣的「團契」生活不是靠血氣的情感,而是藉著禱告,將彼此緊密地與基督聯結在一起。當我們都願意且確實這樣做時,才能有真正的同心合一,我們的聚集才是奉主名的聚集,亦才能經歷主同在的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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