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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誡命與大使命 - 2012年3月4日
2012/3/17 下午 8:17
大誡命與大使命 - 2012年3月4日 聖經:馬太福音廿二章37~40節、廿八章18~20節 講道:黃志良牧師 我們都是上帝藉著耶穌基督的寶血救贖回來的,這真是極大的恩典,若不是出於上帝這樣的慈愛,我們要從罪中得釋放是很不容易的,因為罪的緣故,我們與上帝之間有一道鴻溝,我們能得蒙救贖的恩典,若不是主耶穌藉著十字架來跨在這個鴻溝之上,根本就不可能跨過這條鴻溝。 上帝應許使人得著救恩就言出必行,說到做到,祂真是守約施慈愛的神,說要使人得救贖,就差派自己的獨生愛子道成肉身來成就救恩。我們這些蒙救恩的人既領受了這樣的恩典,當然要好好的以「恢復上帝起初創造的樣式」,也就是要重新建立起謙卑順服的生命來回應上帝的慈愛。什麼樣的生命可以稱得上是謙卑又順服的生命?就是遵行上帝的誡命,完成祂創造我們的目的。 說到遵守誡命可能會使人有被束縛的感覺,甚至使人覺得自己是不被尊重,被懷疑可能會犯錯,所以才需要設下誡命來制約,事實上,有時人還真的是會明知故犯,以致不得不受約束。比如有些地方為防止人亂丟垃圾,相關單位便會在那兒立上告示來警告,說也奇怪,在立有告示牌的地方常反倒有人會將垃圾丟在那裡。人似乎在遵守誡命上有種力不從心的景況,如保羅所說:「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羅七18b~19)然而上帝就是要我們在學習被約束的過程中,回復按祂的形象所造的生命,就是願意遵守祂的誡命、實踐祂所託付的使命的人。 近十餘年來,我們不斷的強調主耶穌所教導及託付我們的「大誡命」及「大使命」,也就是我們今日所讀的經文。它們就如使火車因行駛其上便可以順利扺達終點的那兩條鐵軌,火車若沒走在鐵軌上就冒然出發,別說到目的地,根本就寸步難行;若是行駛途中脫軌了,也必定發生危險。基督徒若不走在「大誡命」及「大使命」這兩條軌道上時,生命就會隨意奔跑,成為自我中心很強的基督徒,表面上是信耶穌的人,實際上根本就是只在乎自己的人。 曾聽人說有些人信主之後產生了所謂的「屬靈驕傲」,這話並不正確,因為屬靈的人不會驕傲,驕傲的人根本已不屬靈了。當一個基督徒因驕傲而不再屬靈時,便很容易因此而不再遵守「大誡命」及實踐「大使命」,這會發生什麼惡果?要不因生命脫序而不能榮耀上帝,就是使自己的生命列車到不了終點,也就是失去了永生的應許。 主耶穌賜下「大誡命」及「大使命」的目的究竟是什麼?若信耶穌只是為了心靈的慰藉,當然就不需要「大誡命」及「大使命」,但之所以需要,是因為上帝的心意就是要我們藉著遵行與實踐它們來回復上帝起初造人的樣式,也就是恢復祂的形象,成為真正謙卑、順服的人。所以,這「大誡命」及「大使命」看似是一種束縛或重擔,讓人覺得當個基督徒很不自由,但其實是要使人更輕省的。就如火車走在鐵軌上,不是為使它寸步難行,反倒是要幫助列車能順利抵達終點。因此,我們務必要調整態度,看「大誡命」及「大使命」不再是束縛或重擔,而是當我們願意走在它上頭就可以「自然而然」地到達目的地的幫助與祝福,是要使人不只領受救恩,更是大大蒙福的管道。 現在就讓我們來看看大誡命,首先是「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上帝。」其中說我們當「盡」一切來愛上帝,這「盡」的意思就是當毫無保留的愛上帝,不管是心思意念、情感、行為都要表現出愛上帝的樣式,藉著遵守這誡命所表現出的愛上帝的心,來得到重建謙卑、順服的生命的幫助。 我們需要誡命來幫助我們回復上帝所造的形象,是因為在人受造不久後就不慎因偷吃善惡果而犯罪,以致罪性進入人心,使人與上帝隔絕,開始過著以自我為中心,不再尊榮、敬畏上帝的生活。亞當、夏娃所生的該隱的獻祭故事就是一例,表面上該隱是在敬拜上帝,實際上當他不滿上帝未悅納他的獻祭而殺死親兄弟時,該隱愛上帝的心早就因他的不謙卑、不順服而變質了,甚至因他的自我中而不再是愛上帝的了。主耶穌教導我們要盡上一切來愛上帝,便是希望我們藉此將真正愛上帝的心重新找回來。 大誡命中第二條的誡命是「愛人如己」。這愛不只是樂於助人的愛而已,也不是帶著自我滿足的動機的愛,也就是說這愛應是以上帝的愛來愛人,是無私、無動機的愛。試想,上帝愛人有動機嗎?祂愛世人是因我們很可愛或很可憐嗎?是為了從我們得到榮耀嗎?都不是,只因「上帝就是愛」(約壹四16),祂的心意就是要我們住在祂的愛裡。我們的「愛人如己」也應如此,以完全沒有動機,只願人能經歷上帝的愛為基礎,讓身邊的人都能因著我們願意「愛人如己」而經歷上帝的愛。當我們能這樣愛人時,上帝那充滿慈愛與憐憫的形象就能在我們當中得以恢復、顯明了。 接著我們來看看「大使命」,這是教會存在的本質與目的,也就是「領人歸主」。主耶穌說:「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意思說的很清楚,祂要我們積極行動,毫不設限的將福音傳給凡靈魂仍失喪的人,使人人都有機會能領受恩典,且願意成為耶穌的門徒。既是要成為門徒,就不能只是認識耶穌就夠了,當然也不能不冷不熱的信靠耶穌,而是要能受洗歸到主的名下,且遵守凡耶穌所吩咐的一切。 「洗禮」可以只是一替宗教的宣認儀式,動機純正與否當然騙不了上帝,但要自欺欺人並不困難,因此,我們傳福音給萬民不是要拼業績,而是要實實在在的使萬民都成為遵守誡命的基督徒,也就是活出上帝形象的基督徒。 若我們願意實踐大使命,除非自己已是受洗且遵守凡耶穌所吩咐的一切的基督徒,否則是不可能的。我們頂多可以把人帶到教會來,卻未必能把人帶到耶穌跟前來,使其與我們一同成為真正屬主的門徒。上帝的心意不是要我們成為基督教徒,祂要我們成為真心信靠耶穌的基督徒。 為了能遵守凡耶穌所吩咐我們的,我們必需要勤讀、熟讀聖經,就如同要考取駕照之前,務必要先把交通規則背熟,如此才不致於日後不知如何遵守交通法規。同樣地,唯有在我們勤讀、熟讀聖經之後,才有可能成為一個真正遵守耶穌一切吩咐的人。 大誡命的遵守與大使命的實踐是個循環,當我們都願意遵守大誡命時,自然會因為敬神愛人的緣故,而願意去實踐大使命,積極的領人歸主;那得著福音的人,也必因為有已遵守大誡命的人為典範,也將成為另一批遵守誡命的人,且不只遵守誡命,也實踐使命。如此一來,得救的百姓就會不斷的加增,教會必定增長,上帝在我們當中必得著榮耀。 故此,盼望眾弟兄姐妹都來確實遵守大誡命,並且因主的緣故,努力實踐大使命,使我們及萬民都能來到主前一同得蒙救贖的恩典,一同歸榮耀與父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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