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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心順從耶和華 - 2012年10月14日
2012/10/29 上午 8:41
專心順從耶和華 - 2012年10月14日 聖經:列王紀上十一章2~11節 講道:黃志良牧師 因為罪性,人要完全順服是很難的,以今日主題經文中的主角─所羅門王為例,他雖曾是極謙卑向主求智慧,並為上帝建聖殿的王,但一軟弱了,就變得悖逆、無知、頑梗、不順服。 在聖經中除了道成肉身的耶穌以外,許多很值得敬重的信仰偉人,也都曾軟弱,有我們需要儆醒的地方。雖然聖經中未曾提起保羅曾有過什麼重大的惡行,但連保羅自己都說:「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提前一15)還說:「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羅七19)連保羅都承認自己是容易犯錯的罪人,可見人要專心順從上帝,在上帝面前完全聖潔,還真是不容易的事。 人有罪性是因人的始祖犯了罪,使這原罪透過遺傳而不斷的成為我們的束縛,就如台灣俗語中說的「好種不傳,歹種不斷」,並提醒「買田看田底,娶某看娘嬭(le)」,因此要如何能離開罪,成為一個專心順從上帝的人,是想要蒙上帝悅納的基督徒不可等閒視之的事。 回想早年在神學院求學期間,神學院的教授常對即將全職事奉上帝的神學生耳提面命的交待,要我們在服事的過程中謹慎自己免於財物與情色的誘惑,因為就連傳道人,在各樣事上軟弱的,都時有所聞。因此,當我們談起犯錯得罪上帝的事,目的不是要反省所羅門、保羅等人,因為會軟弱悖逆上帝的絕不會都是別人,我們每個人都當時時儆醒自己才是。 當我們要開始思想所羅門王在軟弱中犯了什麼罪,好學得如何警惕自己時,盼望我們先調整態度,耶穌曾說:「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樑木呢?」(太七3)所以,我們要學會反省的是自己,而不是別人。 並且,當我們在思想要專心順從上帝時,就要有決定離開罪,就像大衛王一樣,雖然他也犯了罪,如同自己的兒子所羅門一樣,在情慾上得罪了上帝,甚至還因此殺了人,但上帝仍眷顧他,沒有遺棄他,因為大衛有顆憂傷痛悔的心,當他犯罪後被提醒時,非但沒有惱羞成怒,反倒悔改在上帝面前,寫下詩篇五十一篇,謙卑的求主「不要丟棄我,使我離開你的面;不要從我收回你的聖靈。」(詩五十一11)。大衛因有上帝的話在他心中,當他一時軟弱,犯錯得罪了上帝時,上帝的話就像鏡子一樣,幫助他看清自己的過犯,如台語聖詩183首的歌詞所說:「聖經親像面鏡,照咱心內錯誤,互咱知罪言行四正…。」 盼望今天我們眾人也都謙卑的來到主面前,讓祂的話語幫助我們,願意更專心的順從上帝。就讓我們一起以所羅門王所犯的罪為借鏡來警惕自己。所羅門王究竟犯了什麼罪呢? 一、 明知故犯: 聖經記載著:「耶和華曾曉諭以色列人說:『你們不可與她們往來相通,因為她們必誘惑你們的心去隨從她們的神。』」(王上十一2)上帝會如此曉喻,是因祂明知若與外邦拜偶像的女子相通,所羅門就可能一不小心就被迷惑,而拜起了偶像,但很令人惋惜的是,「所羅門卻戀愛這些女子。」若所羅門只是與外邦女子相通也就罷了,但即便「耶和華曾吩咐他不可隨從別神,他卻沒有遵守耶和華所吩咐的。」(王上十一10) 這是人很容易有的軟弱,也是我們很不喜歡別人犯的錯。但為什麼人都會明知故犯,就像亞當和夏娃,明知上帝規定在伊甸園中什麼都可吃,唯獨善惡果不能吃,但他們還是吃了,為什麼?因為人想要當自己,想以自己為中心的活著,就是不想學順服,偏偏人若不順服上帝,老是明知故犯,面對審判時,是很難在上帝面前站立得住的。 二、 討好人,不討好神: 所羅門王硬心不聽上帝的命令之後,當那些他娶回的外邦女子拜起了偶像之後,「他為那些向自己的神燒香獻祭的外邦女子,就是他娶來的妃嬪也是這樣行。」(王上十一8)這明顯不把上帝放在心上的行為,使得所羅門王「心偏離向他兩次顯現的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王上十一10)若所羅門王本來就不太把上帝放在心上,本來就不真心敬畏上帝,他跟著外邦女子拜起偶像的罪行就不足為奇;但他是曾經歷兩次上帝向他顯現的人(王上三5、九2),他是曾因極敬畏、尊榮上帝,而討上帝的喜悅的人,如今,只因受了迷惑,就在短短的時日裡,從敬畏上帝的人轉變為悖逆上帝的人。 由所羅門王的軟弱的情形來看,我們該注意自己生命的「首位」是什麼?是家人、朋友、名利、工作、玩樂、嗜好…?不管是什麼,當不是上帝時,我們就都可能因看重、沈迷於某些人、事、物而漸漸遠離上帝。除非我們不在乎自己與上帝的關係,否則就當時時關心自己最看重的事,是否還是這位我們原本敬畏的上帝。 三、 隨從別神,不敬畏真神: 當屬上帝的百姓去隨從別神時,可說是踩到了上帝的地雷。上帝的地雷是什麼?就是十誡中的第一誡:「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出二十3)若我們犯了別的罪或可能得赦免,但耶穌說:「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太十二31)偏偏當所羅門王受了外邦女子的影響之後,「他的心去隨從別神,不…誠誠實實地順服耶和華─他的 神。」(王上十一4),這位已眼瞎心盲的所羅門最後甚至「不遵守我所吩咐你守的約和律例」(王上十一11)。就因為他不尊榮、敬畏上帝,且不遵守與上帝所立的約,使得他受到了極大的責罰。 若我們將所羅門王所犯的罪再簡要的來說,就是「悖逆神、不順從神」。這是原本敬畏上帝的人很差勁的表現,所羅門王就因這麼做,他在犯了這罪之後的結果如何?上帝對他說:「我必將你的國奪回」(王上十一11),這是多麼悲慘的事啊!若我們也如此的悖逆上帝時,又會如何?所羅門是王,所以亡國;若是我們,豈不是要失業、倒閉、家破、人亡? 其實,認真想想,所羅門王開始「悖逆」的原因不就是受了迷惑,但他不能以是迷惑使他犯罪為由,將一切的過錯都推給迷惑他的人,因上帝雖容許迷惑存在,卻一再的警戒我們要敵擋誘惑存在,所以我們不能像亞當、夏娃一樣,在犯錯之後不但沒有承擔、不敢認錯,還一心想將罪推給誘惑他們的蛇,這不只不能使罪得赦免,反倒要更得罪上帝。 而且,在上帝的創造裡,因一切被造的都是好的,應沒有人天生愛悖逆,但當受了迷惑,就可能「一步錯,??錯」,就如俗話說的:「細漢偷挽瓠,大漢偷牽牛」。因此,我們在要儆醒自己不犯罪之前,應先留意在自己的生命裡,有否足以迷惑我們的人、事、物,若有,就要抵擋它們,因為容許自己被迷惑是悖逆的開始,所以,我們不能不防。 受迷惑就容易犯罪得罪上帝,得罪神就會受刑罰、遭禍患,我們要如何能不致招禍呢?就是更專心順服神、依靠神,不要太過相信自己的意志力。與其相信自己,不如相信上帝,讓上帝的權能來幫助我們抵擋、拒絕一切可能的迷惑,使我們能「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褻慢人的座位」(詩一1)。 對於如何防止被迷惑,在結尾前提供一個重要的生活指南供作參考,就是當:「牢記神的話、在乎神的話、順服神的話」,也就是說,要如詩人所說:「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詩一2)天天讀聖經,把上帝的話放在心上,並且順從聖靈的帶領,努力的行走在上帝的話中。 關於專心順從上帝,在最後要藉著撒母耳講過的一段話來彼此提醒,撒母耳說:「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他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悖逆的罪與行邪術的罪相等;頑梗的罪與拜虛神和偶像的罪相同。你既厭棄耶和華的命令,耶和華也厭棄你作王。」(撒上十五22~23)這是當掃羅王犯罪時撒母耳對他說的話,盼望我們都同得儆醒,沒有人再悖逆神、遠離神,因人人都專心順從神,人人都蒙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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