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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基督已成就了美事 日期:2013年5月5日
題目:基督已成就了美事 日期:2013年5月5日
2013/5/14 下午 10:37
聖經:希伯來書九章11~14節 講道:黃志良牧師
人人都希望有美好的事可以發生在自己的身上,但每個人對於美好事的看法可能並不一樣。比方說,可能有人會覺得娶得美嬌娘就是美好的事;有人可能覺得能睡個好覺就是美好的事;對於愛喝咖啡的人來說,能喝一杯香濃的咖啡肯定是一件極美的事;身為基督徒,若能聽一場得餧養的講道,應該也算是一件生命中的美事。但若從今天所讀的經文來看,希伯來書的作者說:「基督已經來到,作了將來美事的大祭司」,意思是說,在耶穌道成肉身後的不久,祂會以祭司的身份來成就一件美事,是什麼美事呢?就是「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也就是為世上有罪的人獻上自己的生命做為贖罪祭,使凡信靠祂的人可以得著「罪得赦免」的恩典。對希伯來書的作者來說,「罪得赦免」真是一件極美的事。
但是在台灣目前普通流行的信仰文化來看,在面對「神明」時,並沒有「罪得赦免」的觀念,大部份拜拜的人到廟裡、神壇前的目的是得平安、求幫助,鮮少有認罪悔改的成份,若有罪行或罪惡感,常採取的方式不是認罪悔改,而是捐錢、做些「功德」來弭平心中因罪所帶來的不安。
猶太人就有很大的不同,猶太民族自有了對上帝的信仰之後,一直就很在乎自己的罪能得上帝的赦免,因為他們認為唯有在罪得赦免之後,人才有可能得著上帝的賜福,進到祂的恩待。猶太人怎麼做呢?從舊約聖經中我們可以清楚的得知,經由祭司的教導,猶太人學會解決罪的方法就是藉由祭司向上帝獻祭,怎麼獻呢?就是找來一隻代罪的羔羊,或是其他的牲畜,將其宰殺,流其血,一來表徵已為罪付了贖罪的代價,也藉此得著罪被洗淨的確據(利六24~30)。
猶太人是上帝的選民,所以上帝特別教導他們如何獻祭、悔改,以使罪得赦免,能得上帝的恩典。這些事我們需要做嗎?這是當然的。因為我們早因著耶穌的緣故,也成了上帝的選民,當然也要按著上帝的教導來行祂喜悅的事。但除了我們也是上帝的選民外,若要願意向上帝獻悔改的祭,我們還需要謙卑地到上帝的面前來承認自己是個罪人,且有真誠悔改的心,渴望罪得赦免才行。這是獻祭的重點,你覺得自己是個罪人嗎?
台灣教會早年流傳一句很諷刺的話:「地獄黑?嚕(lu-lu),專關長老與牧師」,所以該承認自己是罪人,需要罪得赦免這樣的美事臨到自己身上的只有牧師及長老嗎?當然不是。若要再往前推,在中世紀教廷時期,情況甚至相反,當時反倒是信徒必需要為得赦罪的恩典向教會的神職人員購買「贖罪券」,或到教堂去窩在牆角來向神父「告解」,難道罪人還會因時空的改變而換人當嗎?當然不是。
究竟誰是罪人,是得罪上帝,需要被赦免的人?「罪得赦免」這美事是人人都需要的嗎?你覺得自己是個罪人,需要被赦免嗎?你會想要經歷罪得赦免這樣的美事嗎?誰是有罪的人,需要被赦免呢?
聖經告訴我們:「世人都犯了罪。」(羅三23)你同意這話,還是覺得這是一個不當的指控?當我們還願意來敬拜上帝,相信不會有人會因被指為罪人,而想要修改聖經的內容。若世人都犯罪不是錯誤的陳述,除非我們不是人,否則我們就必需承認自己是個犯了罪的罪人。因為不僅保羅這麼說,連使徒約翰也說:「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裏了。」(約壹一 8)約翰甚至說,認為自己無罪的人,就不活在真理之中,是在欺騙自己了,他甚至說:「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 神為說謊的。」(約壹一10)這真是嚴重的事,騙自己已夠不應該了,若因不願承認自己有罪,而說是上帝在說謊,別說罪得赦免,這人根本就無法在上帝面前站立得住。
保羅曾經是個逼迫基督徒的人,他曾因此大大的得罪了上帝,但復活的基督救贖了他,他便悔改,不僅認真傳揚福音,甚至連生命都擺上。即便如此,已是使徒的保羅仍說自己是「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提前一15)若忠心服事上帝的保羅都這麼說了,我們還能說什麼?我們務要謙卑到上帝的面前承認每一個人,包括你和我都是需得赦罪恩典的罪人,且如鹿渴慕溪水般的渴慕罪得赦免的美事臨到我們,如此我們守主的聖餐,吃這餅、喝這杯才不會只是一個宗教禮儀,而是一個真實使罪得赦免的印記。
若我們都需要罪得赦免,那誰能赦免我們的罪?舊約時代上帝教導以色列百姓獻祭來得赦罪的恩典,但以色列人漸漸把這事當成了宗教的禮儀,他們「親近我,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他們敬畏我,不過是領受人的吩咐。」(賽廿九13),連犯罪得罪上帝的大衛自己也體會出上帝的心意,他明白上帝「本不喜愛祭物,若喜愛,我就獻上;燔祭,你也不喜悅。」(詩篇五十一16)那上帝要的是什麼?大衛的體會是:「上帝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上帝啊,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詩篇五十一17)
但並不是每一個以色列百姓都明白且行在上帝這樣的心意裡,上帝為了在赦罪的恩典上恩待人,便賜下祂的獨生子─耶穌,讓耶穌親自成了大祭司,且以自己為贖罪的祭物來代替我們贖罪,用自己的寶血來潔淨我們,使世人的罪得赦免。這就是希伯來書的作者說的:「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 神,他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 神嗎?(來九14),若我們信這話,就清楚明白我們的罪能被洗淨得赦免,是因耶穌代替我們將自己獻給上帝。
耶穌如此行,我們當如何做?保羅勸勉我們說:「我以 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 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十一1)怎麼獻上自己為祭呢?豈是如耶穌一般,找兩根木頭來將自己釘死在十架上?當然不是。保羅接著說了獻上自己為祭的方法,他說:「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 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十一2)也就是要離開這世界以為美的事,更多的尋求且活在上帝的旨意中,讓自己真的成為一個出黑暗入奇妙光明的君尊祭司,如約翰說的:「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 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約壹一7),赦罪的救恩就臨到那願行在光明中的光明之子身上了。
我們一定要相信耶穌有赦罪的恩典,聖經中曾記載,當「耶穌見他們的信心,就對癱子說:『你的罪赦了。』」(路五20)時,有些人很不以為然,我們千萬不可懷疑這位永生上帝的獨生子所擁有的赦罪權柄,務要堅定的相信唯獨耶穌能赦免我們的罪。
除了罪因耶穌的寶血得潔淨是一件極美的事,還有一件生命中的美事,就是罪被洗淨之後,我們可以靠著耶穌的恩典得以改變,且是全人真實的改變。如何改變呢?就是學習成為一個住在基督裡的人。如保羅所說:「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五17)這新就是前文所說的,過與世界分別的聖潔生活,願意讓心意更新而變化,而成為一個新造的人。
當我們願意開始過罪得赦免的新生活時,當讓生命以事奉、榮耀永活的上帝為方向,立定心志如保羅一樣:「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羅十四8)。事實上,上帝早透過先知以賽亞說過:「這百姓是我為自己所造的,好述說我的美德。」(賽四十三21)若我們都相信且在乎基督已為我們成就的美事,就是罪得赦免及靠主成為新人的恩典,就當常常提醒自己,努力成為一個信靠上帝、讚美上帝、事奉上帝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