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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光與鹽 日期:2013年9月15日
題目:光與鹽 日期:2013年9月15日
2013/10/10 上午 11:43
題目:光與鹽 日期:2013年9月15日
聖經:馬太福音五章13~20節 講道:盧俊義牧師
在前面已經有講過,馬太福音從第五至七章,是該書收集耶穌基督言論集的第一部份。在這些言論集中,也不少資料是馬太福音的作者所獨自收集到的;像我們今天所讀的這一段經文的第17至20節,就是只出現在馬太福音裡。這表示馬太福音有他獨特的資料是別於馬可和路加這二本福音書。
我們在馬太福音的寫作背景裡發現,作者很注意猶太人對耶穌基督的攻擊,他們說他是干犯法律和破壞法律的權威。因此,在馬太福音中,有好多地方提到耶穌基督工作的方法,並特別注重他是如何講道。作者這樣做的目的,不外是要讓當時的猶太人基督徒認識到:耶穌基督才是真正在傳揚上帝國的信息,確實是上帝差遣而來的拯救者。而那些毀謗耶穌基督的話或是傳言,不過是藉機要迫害教會的一個藉口而已。我們現在所讀的這段經文,可以很清楚的看出耶穌基督在強調:所有遵守法律的人必須完全地遵守它,既使是其中最小的一條也是要有這樣的態度。但是,耶穌基督不希望人在字面上的事情作文章,他要的人是學習從內心去反省、思考法律的基本精神。現在讓我們來看看所讀這段經文的內容:
第十三節:「你們是人類的鹽。鹽若失掉了鹹味,就無法他再鹹。它已經成為廢物,只好丟掉,任人踐踏。
注意這裡一開始用「你們」,這人稱代名詞只出現在馬太福音。很清楚地,這是耶穌基督用在訓練門徒的功課,因此直接說「你們是人類的鹽」。
(a)「鹽」,在古代是用來保存食物的最好方式。摩西法律規定獻祭的食物必須用鹽調和過才能獻在祭壇上,因為鹽也代表著和上帝之間的「約」(參考利未記二:13),用「鹽」象徵著「永遠不會腐壞」、「不能廢棄」的約之意(參考民數記十八:19)。
用在門徒身上,教導門徒必須有如同鹽的功能一般。耶穌主要是在勉勵跟隨的門徒們,福音,就是要拯救生命。因此,傳福音,就是要幫助他人免於敗壞生命,而是能珍惜生命。
(b)這種「鹽」是一種岩鹽。因此,在巴勒斯坦地區,當鹽失去味道時,就會如同一塊石頭一樣,通常會將之丟在路上任人踐踏。
(c)在亞蘭語中,「鹽」還有另一個意思,是指智慧。因此,「鹽」若是失去了鹹味,就如同失去了智慧的人一樣,變成了愚蠢。而愚蠢的人只會被人愚弄,對別人也不會有所幫助。
(d)再者,鹽在生活中也用作調味之用。因此,耶穌這是在教導門徒們必須有「調和」的功能,會幫助化解衝突,使人能和睦相處。這就是第五章9節八福之一所說的,要「促進和平」,以及馬可福音第九章50節所說的要「彼此和睦」所教導的意義。
(e)路加福音更清楚描述「鹽」若是失去了功能,連想要將之用來當作「土壤」或「肥料」都有困難,只有丟棄一途。對照馬太福音在這裡所說的,失去味道的鹽,只能丟棄,任人踐踏一樣。同樣的,若是耶穌的門徒沒有發揮鹽的功能可防腐、調和的作用,這樣,他們的存在不但對傳揚天國的信息沒有幫助,反而是只會帶來敗壞,也不能阻止人與人之間彼此的衝突,這樣的門徒到最後只會被人唾棄而已。
第十四節:「你們是世界的光。建造在山上的城市無法遮蓋起來的。
這裡的「你們」,與第13節開始的教導句型相同。都是用來勸勉門徒需要學習的功課。
(a)「世界的光」,就像閃亮的日、月、星光一般。人人都看得見,如同「建造在山上的城」一樣,無法從眾人的眼前隱藏,或是「遮蓋」起來。
(b)「遮蓋」,這有另一個含意,是指「隱藏」、「黑暗」、「看不見」。但只要有一絲絲的光線,即使是在最黑暗的當中,也會被發現。
(c)耶穌說他就是「世界的光」(參考約翰福音八:12),跟從他的人,會得到生命的光。特別是當他準備要醫治一位生下來就已經瞎眼者的眼睛時,他又再次強調說他就是「世界的光」(參考約翰福音九:5)。這種「光」是使人看到生命的盼望,也是心靈的眼光。
(d)馬太福音在介紹出來傳福音時,就是先引用先知以賽亞的詩歌(參考以賽亞書九:2),已經很明顯在隱喻耶穌就是黑暗中的亮光(參考馬太福音四:16)。這光就是生命的希望。詩人的詩歌說上帝的話語,就如同「路上光」、「腳前燈」一樣(參考詩篇一一九:105)。
(e)「你們是世界的光」,意思就是當門徒的人,要成為世界的希望,使人的生命有盼望。
第十五至十六節:15沒有人點亮了燈放在斗底下,一定是放在燈台上,好照亮全家的人。16同樣,你們的光也該照在人面前,讓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來頌讚你們在天上的父親。
第15節的「點亮了燈」,這是為了要照明的緣故。因此,點亮了的燈,一定會「放在燈臺上,好照亮全家的人」,不會放在「斗底下」。「燈臺」,這是古代的房子,為了要放置燈皿,屋內牆角處會有一突出之處當作燈臺。
這裡的「斗」,原本是穀物的量器。通常也用來在熄燈時,蓋住燈皿。因此,放在「斗」底下,等於是要熄滅燈火,不是要點燃。因為放在「斗」底下時,不但亮光散發不出來,也會因為空氣不足而熄滅。
馬可福音第四章21節和路加第八章16節都加上了「床底下」,這除非是要尋找遺失的物品(參考路加福音十五:8),否則是沒有人會這樣做的。
第16節是把第15節的意義延伸出來,也是馬太福音特有的資料。
(a)「你們的光」,對照第14節的「你們是世界的光」,意思是身為耶穌的門徒,就要像點燃的亮光,讓人可以看見門徒有「好行為,來頌讚」上帝。用「好行為」來榮耀上帝,這可說是聖經共同的教導。因為只有「好行為」才不會羞辱上帝的聖名(參考彼得前書二:12)。
(b) 要特別注意,這裡說「照在人面前」,是指沒有「隱藏」的,但並不是故意要讓人看見的意思,而是指生活行為上的坦白、誠實。
從以上經文我們可看到福音書中,有許多耶穌的言論是同時出現在馬太、馬可、路加等這三本福音書中,由於沒有說明是在某種背景之下所說的教導,因此被看成是屬於「浮動言論」。每本福音書編者對這種「浮動言論」的見解不同,置放的位置也不同。像現在所讀這段有關燈與鹽之經文就是個例子。
第十七節:「不要以為我來的目的是要廢除摩西的法律和先知的教訓。我不是來廢除,而是來成全它們的真義。
自從猶太王國滅亡以後,歷代先知的預言中都說將有一位上帝的使者要拯救他們脫離敵人的統治,使他們再度恢復如同大衛王朝時代的景觀。因此,有不少人心中有這種想法:那位要來的拯救者,將要廢除舊有的法律,一切都要變成新的,重新開始。他們引用先知耶利米的話:「上主說:『時候將到,我要跟以色列人和猶太人訂立新的約。』」(耶利米書三十一:31)我們可以瞭解的是,他們會有這種想法,基本上是將那位要來的拯救者定位在政治領袖的角色上。但是,耶穌基督卻不是這樣的角色,他一再要讓當時的猶太人瞭解:真正的彌賽亞、拯救者,是要帶領人回到上帝的面前,建立一個以上帝為中心的生命體,而不是政治的領域。
因此,耶穌基督對門徒說明他來到世上的目的,並不是要廢除上帝透過摩西所頒佈給以色列民族的法律,相反的,他是將摩西的法律精神給予提昇。當他這樣說的時候,其實已經是在表明說他並不是猶太人所在想、所期盼的那位帶領他們脫離羅馬帝國統治的拯救者、彌賽亞。
「摩西的法律和先知的教訓」,通常猶太人是用這句話在指「聖經」之意,也就是舊約聖經(參考路加福音十六:29、31、廿四:27)。所謂摩西律法是指包含著: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和申命記等經卷。而先知的部份則包括前先知,有約書亞記、士師記、撒母耳記上、下卷,列王記上、下卷。後先知則有:以賽亞書、耶利米書、以西結書,以及所謂的十二小先知的部份有:何西阿書、約珥書、阿摩司書、俄巴底亞書、約拿書、彌迦書、拿鴻書、哈巴谷書、西番雅書、哈該書、撒迦利亞書、瑪垃基書等。但是我們知道舊約聖經可以分成四大部份:一是律法,二是歷史,三是詩與智慧文學,四是先知。不過一般來說,若是用「摩西的律法和先知」一詞,通常就是指著整個舊約聖經而言(馬太福音七:12、廿二:40,路加福音十六:29、31,羅馬書三:21)。
可是當耶穌基督說他來「不是來廢除律法,而是來成全他們的真義」這句話時,他是對舊約抱著怎樣的態度呢?他用甚麼樣的眼光在看舊約聖經呢?是看成上帝的命令,或是看為上帝的應許?從經文內容來看應該是指著上帝的命令。
這裡的「成全」一字,意思是指充滿、滿足、完成之意,也可以當豐富解釋。換句話說,「摩西的法律和先知」將因耶穌基督的緣故達到充滿、完美的境界。
第十八節:我實在告訴你們,只要天地存在,法律的一點一畫都不能廢掉,直到萬事的終結。
在福音書裡耶穌基督常用「實在」這個字,也就是我們在祈禱後所說的「阿們」。在馬太福音用了三十次,馬可福音用十三次,路加福音最少,只有六次,約翰福音是用「鄭重地」(和合本用「實實在在的」)廿五次,有加強語句的用意。當耶穌基督在說「我實在告訴你們」(或是「我鄭重地告訴你們」)時,是表明他是以非常誠懇的態度來說話。因為猶太人是用「阿們」這個字在對上帝祈禱上,或是在聆聽聖經上帝的話語後所用的。耶穌基督在這裡說「我實在告訴你們」,可以用約翰福音第八章26節他對眾人說的話來說明:「然而,差我來的那一位是真實可靠的;我只是把從他那裡聽到的告訴世人。」看吧,這句話已經夠清楚的說明,耶穌基督是對上帝的話忠實地轉達出來。他毫不隱瞞或有任何保留。
「只要天地存在,法律的一點一畫都不能廢掉」,這句話若是跟路加福音第十六章17節:「天地消失要比法律的一筆一畫被塗抹來容易呢!」 這二節經文實在有異曲同工之妙!這裡所說的「法律」是指著摩西法律而言。當猶太人在說「摩西法律」時,就是指著「上帝的命令」之意。因此,我們可以這樣的瞭解:上帝的話是永遠存在的,因為萬物都是由上帝的話創造出來的,縱然有那麼一天,天地忽然消失了,那也是因為上帝的話造成的,所以上帝的話是比天地的存在還要長久(參考以賽亞書四十:8)。「一點」,這是希臘文中最小的一個字母。有「針尖」之意。「一畫」則有「細線」的意思。
換句話說,耶穌基督是接受所有關於摩西法律所記載的一切都是屬於上帝命令,是應該要確實去實踐的。「直到萬事的終結」,意思是說直等到上帝的話都實現了為止。
第十九節:所以,那違犯誡命中最小的一條,並且教別人也這樣做的,在天國裡要成為最渺小的。相反地,那遵守法律,並且教別人也同樣遵守的,在天國裡要成為最偉大的。
我們在這一節看到天國之「大」與「小」,顯然與我們一般人在衡量的標準不一樣;耶穌基督曾告訴他的門徒說:「你們當中誰要作大人物,誰就得作你們的僕人;誰要居首,誰就得做大眾的奴僕。」(馬可福音十:43-44)
他又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除非你們改變,像小孩子一樣,你們絕不能成為天國的子民。像這個小孩子那樣謙卑的,在天國裡就是最偉大的。」(馬太福音十八:3-4)
看吧,天國裡是以上帝為中心,不是以人的任何條件來衡量。因為天國是上帝主權運行的地方,不是看人的經歷、學歷,也不是看人所具備的財富、能力。只有在人承認自己軟弱,需要上帝的力量和拯救,這樣的人才能體驗到上帝國的臨到,因為這樣的人才知道學習謙卑之態度面對上帝的審判。
第二十節:所以,我告訴你們,你們一定要比經學教師和法利賽人更忠實地實行上帝的旨意才能夠進天國。」
這一節可以說是耶穌基督講這些教訓的主要目的,因為在當時一般的猶太人認為法利賽人和經學教師是最忠實於實行上帝旨意的人,他們的程度是比一般常人要高出很多,而他們也確實是很謹慎小心地在「遵行」摩西法律。但是,在耶穌基督的評價裡,經學教師和法利賽人卻是如此的低落,這一定令他的門徒們大感吃驚。其實,我們若是將耶穌基督在第五至七章的言論集仔細研讀,就會發現他對原有摩西法律所記載的內容,詮釋出來的信息實在是跟經學教師和法利賽人所說的差很大。馬可福音的作者用這樣的話描述人們對耶穌基督的教訓說:「聽見耶穌教訓的人都很驚奇,因為他的教訓滿有權威,跟一般經學教師不同。」(馬可福音一:22)在耶穌基督的眼中,法利賽人和經學教師最大的問題是言行不一,他批評他們是「偽善」,他要門徒們「遵從他們(指法利賽人和經學教師)的教訓,但是不要模仿他們的行為;因為他們只會說,不會做。他們捆紮難背的重擔擱在別人的肩膀上,自己卻不肯動一根手指頭去減輕他們的負擔。他們無論做甚麼事情都是作給人看的。」(馬太福音廿三:2—5)這裡就很清楚說出在前面第十九節耶穌基督教訓門徒們的真正用意,法利賽人和經學教師是教導人做,但自己卻不做他們所教導的事,因此,當人們說他們很「偉大」時,耶穌基督說在天國裡他們是最為「渺小」。相反的,如果聽他們的教訓而照樣去行的話,在天國裡,這些確實去實踐的人是比他們還要「偉大」。
馬太福音第廿三章有詳細記載耶穌基督如何數說經學教和法利賽人的問題,他一再指責他們是「偽善」。我們在馬太福音第六章也會看到耶穌基督在指責那些「偽善」的人的行為,雖然他沒有明確指出那種人是誰,但是可以瞭解的是他所說的對象也是法利賽人,因他們講究的是外表行為,為的是取悅人的讚美,不是出自內心反映出來的行動。而耶穌基督是勉勵人要以得到來自天上的獎賞為目標(馬太福音五:12,約翰福音五:44)。
這段經文給我們帶來好消息:
一、要追求永恆的真理,就必須回到聖經上帝的話裡來。
耶穌基督在這段教訓裡告訴我們上帝的話才是真理,才是永遠不變的存在。相對的,來自人的事、物都是暫時的,因為人是有限的存在,不能造出無限的事、物。只有在上帝的裡面,我們才能看到、經驗到上帝無限的創造。
我們看到聖經上帝的話經過了約四千年的人類歷史,至今仍就是在對我們這一代的人說話,就算是新約聖經的時代距今只有二千年的時間,但是我們今天讀起來也是在對我們現今的世人說出上帝的信息。上帝的話就像這樣永不改變。先知以賽亞說:
「上主說:我的話像雪和雨從天降下,不再返回,卻滋潤大地,使五穀生長,讓撒種的有種子,讓吃的人有食糧。我的話就是這樣!我的話從不落空,卻要成就我的計畫,要執行我的旨意。」(以賽亞書五十五:10—11)
詩篇的詩人寫這樣的詩說:
「上主的法律完備,使人的生命更新;上主的命令可靠,使愚蠢人得智慧。上主的法則公正,使順從的人喜樂;上主的訓誨正確,使人的心眼明亮。上主的規範純真,永遠留存。上主的判斷準確,始終公道。它們比金子可貴,勝過最精純的金子;它們比蜂蜜甘甜,勝過最純淨的蜂蜜。這一切使你的僕人深受警惕;僕人謹守,獲益無窮。」(詩篇十九:7-11)
誠然是如此,在我們的世界裡,沒有任何一個人的話能夠像詩人這樣描述的,唯有上帝的話使我們能夠如此值得我們窮一生的時間去追求和信賴。因為上帝的話是真理,是永恆的話語。這也就是我們教會一再要求大家來研讀聖經,查考聖經上帝的話語的原因。我真希望大家會在這個時代加強對聖經上帝話語的認識。在一個動亂不安的世代裡,我們更需要上帝的話來幫助我們經過這個混亂的時代。
二、確實依照聖經上帝的話語教訓來過世上的生活。
我們看到耶穌基督對他的門徒提出警訊說:在天國裡最偉大的就是那些遵行上帝的話去行的人,他並且要我們不要像經學教師和法利賽人的行為。耶穌基督所要我們學習的,就是以實實在在的行為來實踐聖經的教訓,而不是只管說說而不去行,因為經學教師和法利賽人是這樣的人。
這就讓我們清楚認識到一件很重要的事,那就是我們在研讀聖經的時候,不要只因為要瞭解聖經的知識、常識,停留在這個階段,如果這樣我們很可能就像經學教師和法利賽人的情形一樣。這種情形最嚴重的可能就是受過神學教育的傳道者,學到了許多聖經知識、神學常識,說起聖經頭頭是道,但是卻甚少嚴謹地遵照聖經的教訓去行動,這也是今天的教會最大的致命傷,也是我當傳道者最該先反省的地方。
評鑑一間教會「大」或「小」,不是根據教會的人數、奉獻之多寡;也不是根據教會的建築物是否現代化,等等這些都不是評定的根據。若要說教會建築之「大」或堂皇的情景,在歐洲的地方隨處可看到,但是我們看到的這些「大」教堂裡面卻是冷清的可怕,因為沒有人會覺得那是有生命力的教會啊。我們也可以從歐洲的教會看到他們的信徒奉獻很多,有許多人是將他們的財產在死後全部交由教會處理,美國的教會是如此,歐洲的教會也是這樣,有錢,很富有,但是教會仍舊做不出好的事工來,原因是甚少有教會願意依照聖經的教訓來實行,導致在美國或是歐洲,常有教會最後是關了門,出廣告要拍賣或是廉價出售,這些是很可以做為我們今天台灣教會的警訊。如果我們只講求外在的「美」,或是虛有其表的「大」,有一天我們台灣教會也會步上歐美教會的後塵。真正要使我們教會立足於這個世界而不動搖,就是我們要很認真地來實踐聖經給于我們的教訓,只要我們確實願意這樣行,即使是去作一丁點的事工,也會因為上帝的祝福而得到永恆的生命力。就像馬太福音第廿五章40節所記載耶穌基督的話說:「我鄭重地告訴你們,無論甚麼時候,你們在我弟兄中一個最微不足道的人身上做了這些事,就是為我作的!」小小的愛心如一碗飯、一件衣服,也會成就上帝拯救世人的大愛。這是我們今天的教會需要好好反省的地方。